注册会计师能否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问题】

注册会计师能否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简要答案】

注册会计师不应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提及,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指明这种提及并不减轻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意见承担的责任。如果提及与理解非无保留意见相关,也应指明提及不减轻责任。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六章《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第二节

【详细解读】

  1. [一般规定]: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不提及专家工作。
  2. [例外情形]: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时可以提及。
  3. [责任声明]:即使提及专家工作,也必须明确说明不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4. [非无保留意见]:如果提及专家工作与理解非无保留意见相关,同样需要声明责任。

【例子说明】

【例】L公司采矿权账面价值1亿元,注册会计师利用地质专家重新评估后认为应计提减值3000万元,但管理层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拟出具保留意见。请问注册会计师能否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1. 场景设定:L公司采矿权账面价值1亿元,地质专家评估应计提减值3000万元,管理层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拟出具保留意见;

2. 规则引用:注册会计师不应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在非无保留意见中提及与理解非无保留意见相关时,应指明不减轻注册会计师责任;

4. 最终结论:无保留意见报告中不得提及专家工作;本例中因出具保留意见且提及与理解非无保留意见相关,可以提及,但必须附有责任声明。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