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怀疑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不恰当时应如何处理?
【简要答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告知项目合伙人;如果怀疑不能得到满意解决,应通知会计师事务所适当人员项目质量复核无法完成。如果确定复核已经完成,应签字确认并通知项目合伙人。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二十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管理”第二节”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工作”
【详细解读】
- [告知合伙人]:如果怀疑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或据此得出的结论不恰当,应当告知项目合伙人。
- [无法完成]:如果怀疑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应当通知会计师事务所适当人员项目质量复核无法完成。
- [完成确认]:如果确定项目质量复核已经完成,应当签字确认并通知项目合伙人。
- [签署限制]:项目合伙人在收到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就已完成项目质量复核发出的通知之前不得签署业务报告。
- [客观性]: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保持客观、独立,不受项目组影响。
【例子说明】
【例】项目质量复核人员M在对甲公司审计项目进行复核时,怀疑项目组对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不恰当,但项目合伙人N认为判断适当。请问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怀疑重大判断不恰当时应如何处理?
1. 场景设定: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就收入确认判断存在分歧。
2. 规则引用:如果怀疑不能得到满意解决,应通知事务所适当人员复核无法完成。
3. 具体推导:M应首先与N讨论并说明理由,如果无法达成一致,M应通知事务所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复核无法完成,N在收到复核完成通知前不得签署审计报告。
4. 最终结论:该程序确保项目质量复核的客观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