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有哪些?

【问题】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有哪些?

【简要答案】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包括:审计准则要求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上市实体应书面沟通,其他实体建议书面沟通);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如果根据职业判断认为采用口头形式沟通不适当,也应以书面形式沟通。对于其他事项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

【政策依据】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五章《审计沟通》

【详细解读】

  1. [独立性]:如果被审计单位是上市实体,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即使不是上市实体,也建议以书面形式沟通。
  2. [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治理层通报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书面沟通文件应当包括:对缺陷的描述及潜在影响的解释;使治理层和管理层能够了解沟通背景的充分信息。
  3. [重大问题]: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口头沟通不适当的,应以书面形式沟通。

【例子说明】

【例】注册会计师在审计XX上市公司时发现:公司缺乏关联方交易审批控制(董事长可独立批准任何金额),且事务所仍为其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收费30万元。请问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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