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税收'黑名单')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简要答案】
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税务机关将其列入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节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
【详细解读】
- 列入条件纳税人偷税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金额400万元以上的;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 公布内容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主要违法事实;适用相关法律依据;税务处理、行政处罚情况;实施检查税务机关。
- 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按纳税信用修复规定可提前撤出。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企业欠缴税款80万元,税务机关拟对其价值100万元的存货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纳税人欠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采取保全措施防止税款流失。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规则引用: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具体计算/推导:①企业逾期未缴税款80万元→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15日);②限期内发现企业有转移存货迹象→要求提供纳税担保;③企业不能提供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作出《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④查封企业价值80万元的存货(不超过欠缴税款金额)→制作《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⑤企业在限期内缴清税款→税务机关24小时内解除保全措施。
最终结论:若企业在限期内缴清税款保全措施解除,存货解封;若逾期未缴查封存货被依法拍卖抵缴税款。保全财产价值以欠缴税款为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保全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