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简要答案】

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对方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1.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2.一方违背诚信原则(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其他违背诚信原则行为);3.对方有损失;4.因果关系。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详细解读】

  1. 适用阶段: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
  2. 行为类型: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等;④其他违背诚信原则行为;
  3. 赔偿范围:信赖利益损失(缔约费用、准备履约费用、丧失其他缔约机会的损失等),不超过履行利益;
  4. 与违约责任区别:违约责任基于有效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未成立或无效时发生。

【例子说明】

场景:甲为与乙合作,投入50万元做准备,后乙以更高价格与丙合作。

规则引用:缔约过失。

推导:甲乙进入合同磋商→乙假借订立合同之名→恶意与甲磋商→实际目的是拖延甲以便与丙合作→乙违背诚信原则→甲支出50万元准备费用→乙应赔偿甲的信赖利益损失。

结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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