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

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简要答案】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二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详细解读】

  1. 适用情形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
  2. 扣缴义务人确定顺序(1)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2)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3. 扣缴义务人应当扣缴的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4. 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境外A公司(在境内无经营机构和代理人)向境内B公司提供设计服务,收取含税服务费106万元。请问该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具体计算/推导:应扣缴增值税=106÷(1+6%)×6%=6万元。

最终结论:综上,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经计算,6万。纳税人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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