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哪些增值税应税交易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简要答案】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购买方为自然人;应税交易免征增值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九节征收管理
【详细解读】
- 自然人购买方购买方为自然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免税交易应税交易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适用减按1%征收率政策的,应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装物押金纳税人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且在1年内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其他情形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企业出口一批电子产品,FOB价100万元,适用增值税退税率13%,征税率13%。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请问应缴纳多少税款?
规则引用:免抵退税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内销销项-(进项-不得免征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离岸价×退税率。
具体计算/推导:①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13%-13%)=0万元;②假设当月内销销项税额26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当期应纳税额=26-(20-0)=6万元;③免抵退税额=100×13%=13万元;④当期应纳税额>0→免抵税额=13万元,应退税额=0万元。
最终结论: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6万元,免抵税额13万元。因征退税率一致,无不得免征抵扣税额。若征税率13%、退税率9%,则不得免征抵扣税额=100×(13%-9%)=4万元,需作进项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