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程序分别是什么?
【简要答案】
合并程序:1.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分立、增资、减资程序类似,减资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至第一百七十七条
【详细解读】
- 合并方式: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和新设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
- 分立方式:派生分立(原公司存续并分出一部分设立新公司)和新设分立(原公司解散并分立为两个以上新公司);
- 债权人保护:合并分立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或担保;
- 减资限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 增资优先认购:有限公司股东有权优先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份公司股东有权优先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
【例子说明】
场景: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50万元尚未到期。
规则引用:合并程序。
推导:甲乙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股东会决议→通知丁并公告→丁可要求甲提前清偿50万元或提供相应担保→丁未要求的→合并后由丙公司承继债务。
结论:合并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