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让与担保?让与担保的效力如何认定?

【问题】

什么是让与担保?让与担保的效力如何认定?

【简要答案】

让与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将标的物所有权事先移转给债权人,债务清偿后标的物返还,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可就该标的物优先受偿的非典型担保。约定流押流质条款的,该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政策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详细解读】

  1. 性质:非典型担保,实践中常见股权让与担保;
  2. 效力认定:让与担保合同有效,但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标的物归债权人所有的(流押流质条款)无效;
  3. 实现方式:债权人可就标的物拍卖变卖优先受偿,或经清算后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4. 登记对抗:让与担保中标的物已登记的,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

【例子说明】

场景:甲向乙借款1000万元,为担保还款,甲将持有的丙公司股权形式上转让给乙,约定甲还清借款后乙返还股权。

规则引用:让与担保(股权让与担保)。

推导:股权转让是形式→实质是担保→如甲到期还款→乙返还股权;如甲未还款→乙可拍卖股权优先受偿→但不能直接取得股权所有权(需清算)。

结论:让与担保有效,但流质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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