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应记录哪些与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事项?

【问题】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应记录哪些与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事项?

【简要答案】

应记录:(1)对内部审计地位、客观性支持、人员胜任能力、方法规范性的评价;(2)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及决策基础;(3)为评价利用内部审计工作适当性而实施的审计程序。若利用直接协助,还需记录:客观性评价、胜任能力评价、决策基础、复核人员和日期、书面协议、内审人员编制的工作底稿。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六章《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第七节

【详细解读】

  1. [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记录评价(客观性、胜任能力、方法规范性)、利用范围和决策依据、评价程序。
  2. [利用直接协助]:额外记录客观性和胜任能力评价、工作性质和范围决策依据、复核信息、书面协议、内审人员编制的工作底稿。

【例子说明】

【例】E公司注册会计师拟利用内部审计部门对销售与收款循环(年收入3亿元)控制测试的工作底稿。内审部门独立向审计委员会汇报,3名人员均持CIA证书,采用标准化审计方法,已测试50个控制点发现2个偏差。请问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哪些与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事项?

1. 场景设定:E公司年收入3亿元,注册会计师拟利用内审对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测试结果,内审独立向审计委员会汇报,3名CIA持证人员,测试50个控制点发现2个偏差;

2. 规则引用:应记录:(1)对内审地位、客观性支持、胜任能力、方法规范性的评价,(2)利用内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及决策基础,(3)评价利用适当性的审计程序;

4. 最终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将上述对内审的评价、利用范围和实施的复核程序完整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