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评价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的期间有何要求?

【问题】

注册会计师评价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的期间有何要求?

【简要答案】

注册会计师的评价期间应与管理层按适用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评估的涵盖期间相同。通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合理评估期间应是自财务报表日起的下一个会计期间(12个月)。如果管理层评估期间短于12个月,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管理层延长至至少12个月。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八章《其他特殊项目的审计》第三节

【详细解读】

  1. [评价期间一致性]:与管理层评估期间相同。
  2. [合理评估期间]:通常自财务报表日起12个月。
  3. [短于12个月]:应提请管理层至少延长至12个月。
  4. [考虑因素]:距评估时点越远不确定性越大;被审计单位规模和复杂程度、经营活动性质、外部因素影响程度。

【例子说明】

【例】T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管理层仅评估了2025年1-6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请问注册会计师评价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的期间有何要求?

1. 场景设定:T公司管理层评估持续经营期间仅涵盖未来6个月。;

2. 规则引用:管理层评估期间应至少为自财务报表日起12个月。;

4. 最终结论:若管理层拒绝延长,可能影响审计意见。。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