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在审计中应当如何运用?对金额低于实际执行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可以完全不实施审计程序?
【简要答案】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用于确定需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项目类型(通常选取超过实际执行重要性的项目),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但不能对所有低于实际执行重要性的项目不实施程序,需考虑汇总风险、低估风险和舞弊风险。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六章”审计计划”第三节”重要性”
【详细解读】
- [确定审计项目范围]:通常选取金额超过实际执行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因为这些项目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
- [汇总风险]:单个金额低于实际执行重要性的项目汇总起来可能金额重大(可能超过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需考虑汇总后的潜在错报风险。
- [低估风险]:存在低估风险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能仅因金额低于实际执行重要性而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 [舞弊风险]:识别出存在舞弊风险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能因其金额低于实际执行重要性而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 [确定审计程序]:可容忍错报金额可设定为等于或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例子说明】
【例】Z公司实际执行重要性确定为50万元,有20个其他应收款项目,单个金额均为40万元(合计800万元),存在管理层通过其他应收款转移资金的舞弊风险,请问存在舞弊风险的项目是否可因金额低于实际执行重要性而不实施程序?
1. 场景设定:实际执行重要性50万元,20个其他应收款各40万元合计800万元;
2. 规则引用:存在舞弊风险的项目不能因低于实际执行重要性而不实施程序;
4. 最终结论:注册会计师对所有20个项目实施审计程序,特别关注关联方交易和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