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谁?
【简要答案】
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自主决定是否允许被审计单位获取底稿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底稿,但不得损害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及独立性。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二十一章 审计工作底稿”第三节
【详细解读】
- [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归属于会计师事务所,而非注册会计师个人或被审计单位。
- [披露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可自主决定是否允许被审计单位获取部分底稿内容或摘录部分底稿。
- [约束条件]:允许被审计单位获取底稿内容时,不得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有效性,也不得损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独立性。
- [保密义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底稿负有保密义务。
【例子说明】
【例】甲公司要求获取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底稿中关于存货监盘的全部记录,用于内部管理参考。请问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谁?甲公司能否获取这些记录?
1. 场景设定:被审计单位要求获取审计底稿的部分内容。
2. 规则引用:底稿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可自主决定是否允许被审计单位获取部分内容。
3. 具体推导:会计师事务所应评估提供存货监盘记录是否会损害执行业务的有效性或独立性,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可以决定是否提供。
4. 最终结论:会计师事务所有权自主决定,但需确保不影响业务有效性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