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包括哪些要素?
【简要答案】
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包括11个要素:标题、收件人、引言段、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段、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的说明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段、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及盖章、报告日期。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二十二章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第十节”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要素”
【详细解读】
- [标题]:统一规范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收件人]: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对象。
- [引言段]:说明企业的名称和内部控制已经过审计。
- [企业责任段]: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 [固有局限性段]:内部控制无论如何有效,都只能为企业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 [审计意见段]:说明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非财务报告缺陷段]: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
- [报告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并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例子说明】
【例】注册会计师D于2026年3月15日获取了甲公司董事会认可对内部控制及评价报告的责任且已批准评价报告的证据,并在该日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形成审计意见。请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日期应如何确定?
1. 场景设定:注册会计师D已形成审计意见并获取必要证据。
2. 规则引用: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并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3. 具体推导:D注册会计师在3月15日获取了董事会责任认可的证据并形成审计意见,因此报告日期可以为3月15日或之后,但不能早于3月15日。
4. 最终结论:报告日期最早为202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