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哪些情形下注册会计师不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简要答案】
两种情形:(1)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某事项;(2)在极少数情况下,合理预期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公众利益方面的益处。
【政策依据】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二十章”审计报告”第四节”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详细解读】
- [法律禁止]: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某事项,如可能影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调查的事项。
- [负面后果超过益处]:极少数情况下,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公众利益方面的益处。
- [替代处理]:如果确定不沟通某一关键审计事项且不存在其他关键审计事项,可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对此进行说明。
- [无法表示意见]:如果确定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不得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沟通。
【例子说明】
【例】注册会计师在对M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发现M公司涉及一项正在进行的证券监管调查,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调查细节,该调查事项是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请问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关键审计事项?
1. 场景设定:M公司涉及正在进行的证券监管调查,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调查细节,该事项是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
2. 规则引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及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二十章,如果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某事项,注册会计师不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3. 具体推导:由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调查事项,注册会计师不在审计报告中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但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不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的理由。如果确定不沟通某一关键审计事项且不存在其他关键审计事项,可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对此进行说明。
4. 最终结论:注册会计师不在审计报告中将该调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但应在底稿中记录不沟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