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有什么区别?各自适用于什么情形?

【问题】

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有什么区别?各自适用于什么情形?

【简要答案】

积极式函证要求被询证者必须回函确认信息是否正确;消极式函证仅要求被询证者在不同意时才回函。当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低、大量小额余额、预期无大量错报且被询证者认真对待时可考虑消极式函证。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四章”审计证据”第三节”函证”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详细解读】

  1. [积极式函证]:要求被询证者必须回函,确认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要求的信息。只有收到回函才能为认定提供审计证据,不回函不能证明信息正确。
  2. [积极式函证变体]:一种在询证函中列明余额要求确认,另一种不列明余额要求填列。后者可避免被询证者不验证就确认的风险。
  3. [消极式函证]:仅要求被询证者在不同意时才回函。未收到回函不能明确表明被询证者已核实信息,证明力较弱。
  4. [适用消极式函证的条件]: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方可考虑——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涉及大量小额余额账户、预期不存在大量错报、被询证者认真对待函证。
  5. [结合使用]:可对大额采用积极式,小额采用消极式。

【例子说明】

【例】W公司应收账款由5笔大额(各超100万元)和500笔小额(各不足5万元)组成,年末余额合计3000万元,请问注册会计师应如何选择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

1. 场景设定:W公司应收账款5笔大额合计1500万元,500笔小额合计1500万元;

2. 规则引用:积极式函证证明力强,消极式适用于大量小额低风险的场景;

4. 最终结论:通过两种方式结合,有效平衡审计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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