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后任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应当如何处理?
【简要答案】
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必要时,后任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三方会谈。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告知前任,或前任拒绝参加三方会谈,或后任对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满意,后任应当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或解除业务约定。
【政策依据】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五章《审计沟通》
【详细解读】
- [提请告知]:发现前任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首先提请被审计单位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
- [安排三方会谈]:必要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三方会谈(前任、后任、被审计单位),以便双方就已审计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可能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沟通并妥善处理。
- [无法参加三方会谈的处理]:如被审计单位拒绝告知前任、或前任拒绝参加三方会谈、或后任对解决方案不满意,后任应考虑:①这种情况对当前审计业务的潜在影响,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②是否退出当前审计业务;③向其法律顾问咨询。
- [核心原则]:后任不能直接向前任报告发现前任审计中的错报,而应通过被审计单位协调。
【例子说明】
【例】DDD公司2023年度由U所审计(前任),2024年度由V所审计(后任)。V所发现DDD公司2023年末一笔1000万元应收账款已于2023年11月实际成为坏账(客户破产),但U所未发现、2023年度报表未计提坏账准备。请问后任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