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存在特别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应当执行哪些工作?

【问题】

对于存在特别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应当执行哪些工作?

【简要答案】

对于存在特别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执行下列一项或多项工作:(1)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2)针对与特别风险相关的一个或多个账户余额、一类或多类交易或披露实施审计;(3)针对特别风险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七章《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七节

【详细解读】

  1. [全面审计]: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全面审计。
  2. [特定审计]:仅对与特别风险相关的账户余额、交易或披露实施审计。
  3. [特定程序]:设计针对特别风险的特定审计程序。
  4. [灵活性]:可仅对受特别风险影响的特定项目实施审计。

【例子说明】

【例】壬集团某子公司从事外汇期货交易,虽资产仅占集团5%,但存在重大特别风险。请问对于存在特别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应当执行哪些工作?

1. 场景设定:壬集团某子公司资产5000万元(集团总资产10亿元,占比5%),但持有大量外汇期货合约。;

2. 规则引用:因特定性质存在特别风险的组成部分,应执行一项或多项工作。;

4. 最终结论:对该子公司与外汇交易相关的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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