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评价利润中心业绩时,为什么部门可控边际贡献可能是最佳选择?而以部门边际贡献或部门税前经营利润作为评价依据存在什么问题?
【简要答案】
可控边际贡献体现了可控原则,反映部门经理在权限范围内有效使用资源的能力。边际贡献未涵盖可控固定成本,可能导致经理多支出固定成本;税前经营利润包含不可控固定成本,不适合评价经理业绩。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财务成本管理教材》第十九章第四节”利润中心”
【详细解读】
- 边际贡献作为评价依据的问题:部门经理至少可以控制某些固定成本,以边际贡献为评价依据可能导致部门经理尽可能多地支出固定成本以减少变动成本支出,尽管这样做并不能降低总成本。因此业绩评价至少应包括可控制的固定成本。
- 可控边际贡献的优点:反映了部门经理在其权限和控制范围内有效使用资源的能力。部门经理可控制收入以及变动成本和部分固定成本,因而可以对可控边际贡献承担责任。
- 可控边际贡献的问题:可控固定成本和不可控固定成本的区分比较困难。如折旧费、保险费,若部门经理有权处置相关资产则是可控的,反之则不可控。
- 税前经营利润的问题:适合评价部门对公司利润的贡献,不适合评价部门经理。因为有一部分固定成本是过去最高管理层投资决策的结果,现在的部门经理已很难改变。
【例子说明】
- 场景设定:某部门本月销售收入100000元,变动成本60000元,可控固定成本15000元,不可控固定成本10000元。为什么在利润中心业绩评价中部门可控边际贡献是最佳选择?
- 规则引用:三个层次的利润指标适用于不同评价目的。
- 具体计算/推导: 边际贡献=100000-60000=40000元 可控边际贡献=40000-15000=25000元 税前经营利润=25000-10000=15000元 若以边际贡献考核,经理可能将本应是变动成本的费用转为固定成本(如将临时工改为长期合同工),以”提高”边际贡献。
- 最终结论:评价该部门经理业绩应使用可控边际贡献25000元;若要决定该部门是否应撤销,则应参考税前经营利润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