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处理意见分歧时应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

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处理意见分歧时应承担哪些责任?

【简要答案】

应承担三项责任:对按照事务所政策和程序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承担责任;确定咨询得出的结论已经记录并得到执行;在所有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签署审计报告。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二十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管理”第三节

【详细解读】

  1. [处理责任]: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承担责任。
  2. [结论执行]:确定咨询得出的结论已经记录并得到执行。
  3. [签署限制]:在所有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签署审计报告。
  4. [分歧来源]:可能出现在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项目组与提供咨询的人员之间。
  5. [政策遵循]:项目组应遵守事务所处理及解决意见分歧的政策和程序。

【例子说明】

【例】审计项目合伙人G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就甲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重大判断存在分歧,G认为减值测试方法适当,复核人员认为方法不够谨慎。请问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处理意见分歧时应承担哪些责任?

1. 场景设定:G与复核人员在商誉减值测试上存在分歧。

2. 规则引用:在所有意见分歧解决前不得签署审计报告。

3. 具体推导:G应按照事务所政策和程序处理分歧,可进一步咨询技术部门或外部专家,在达成一致前不能签署报告。

4. 最终结论:G必须解决该分歧后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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