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如何处理?
【简要答案】
一般缺陷:与企业沟通提醒改进但无需在报告中说明;重要缺陷: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提醒改进但无需在报告中说明;重大缺陷: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提醒改进,同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进行披露,但无需对其发表审计意见。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二十二章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第十节”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细解读】
- [一般缺陷]:以适当方式与企业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但无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说明。
- [重要缺陷]:以书面形式与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提醒企业加以改进,但无需在报告中说明。
- [重大缺陷]:以书面形式与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提醒改进;同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披露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提示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但无需对其发表审计意见。
- [审计意见对象]:注册会计师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仅作披露。
【例子说明】
【例】注册会计师H在审计甲公司时发现,甲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但该控制与财务报告无直接关系。请问注册会计师H应如何处理?
1. 场景设定:发现与财务报告无关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规则引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以书面形式沟通,并在报告中增加描述段披露。
3. 具体推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属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重大缺陷不影响财务报表,但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目标产生重大影响。
4. 最终结论:H注册会计师应以书面形式与甲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沟通,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