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专家的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简要答案】
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就专家拟执行的进一步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2)根据具体情况,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如果追加程序或聘请其他专家仍不能解决问题,则意味着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六章《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第二节
【详细解读】
- [要求专家进一步工作]:与专家沟通,明确需要补充的工作内容。
- [实施追加程序]:自行实施额外的审计程序。
-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如果上述措施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依据审计准则第1502号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例子说明】
【例】K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师对某商业地产(账面价值1.5亿元)出具估值报告,但报告中仅使用1个比较案例且该案例交易时间已超过2年。请问注册会计师确定专家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1. 场景设定:K公司商业地产账面价值1.5亿元,评估师仅使用1个超过2年的比较案例,缺乏充分的市场数据支持;
2. 规则引用: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专家的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应采取:(1)就专家拟执行的进一步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与专家达成一致,(2)根据具体情况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应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4. 最终结论:如果追加程序后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对房地产公允价值认定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