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哪些机构或人员属于治理层?

【问题】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哪些机构或人员属于治理层?

【简要答案】

治理层通常包括董事会(不设董事会时为执行董事)和监事会(不设监事会时为监事)。经理及副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属于管理层而非治理层。但普遍存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即治理层参与管理。股东大会一般不列为应予沟通的治理层,但在必要时也可能需要沟通。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五章《审计沟通》

【详细解读】

  1. [治理层组成]:董事会(主要职能:制定战略、进行重大决策、聘任经理并监督管理);监事会(主要职能: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2. [管理层组成]:经理(经营管理负责人/总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3. [治理层参与管理]: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时治理层与管理层有重叠。
  4. [股东大会]:属于以会议形式存在的公司权力机关并非常设机构,一般不列为应予沟通的治理层,但特殊情况下(如聘任解聘注册会计师由股东大会决定时)也可能需要沟通。
  5. [不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治理层一般为董事会和监事会;一人有限公司为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代表;国有独资公司为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为董事会和监事会。

【例子说明】

【例】SS公司设有董事会(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监事会(3名监事)和审计委员会,董事长李某兼任总经理,董事王某兼任财务总监。请问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哪些机构或人员属于治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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