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问题】

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简要答案】

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五项基本内容: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管理层的责任、指出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提及拟出具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六章”审计计划”第一节”初步业务活动”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详细解读】

  1. [基本内容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2. [基本内容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 [基本内容三]:管理层的责任。
  4. [基本内容四]:指出用于编制财务报表所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5. [基本内容五]:提及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特定情况下出具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的说明。
  6. [特殊考虑]:根据特定需要,可增加审计工作范围的详细说明、其他沟通形式、限制、前任注册会计师联系方式等。

【例子说明】

【例】R会计师事务所与S公司签订2025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S公司为上市公司,首次接受审计,请问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 场景设定:S公司为上市公司,总资产50亿元,首次接受R事务所审计;

2. 规则引用:约定书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

4. 最终结论:双方就约定条款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审计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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