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问题】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简要答案】

总体目标包括: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得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按照审计准则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一章”审计概述”第三节”审计目标”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

【详细解读】

  1. [获取合理保证]: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以决定是否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
  2. [发表审计意见]: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
  3. [出具审计报告]: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4. [沟通义务]: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如果无法获取合理保证,且发表保留意见不足以实现向预期使用者报告的目的,应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终止审计业务。

【例子说明】

【例】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A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A公司存在重大舞弊行为,导致财务报表存在多项重大错报。甲事务所与A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后,A公司拒绝调整,请问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处理该情况?

1. 场景设定:审计中发现重大舞弊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

2. 规则引用:总体目标是获取合理保证并发表恰当审计意见;

3. 具体推导:由于存在重大舞弊且管理层拒绝调整,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无法获取合理保证;此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 最终结论:甲事务所应当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说明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以实现总体目标中的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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