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债券受托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问题】

什么是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债券受托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简要答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强制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承销机构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资信状况;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每年至少公告一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追加担保;发行人违约时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或参与破产程序。

【政策依据】

  • 《证券法》第九十二条

【详细解读】

  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必须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非公开发行可以约定受托管理。
  2. 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受托管理人。
  3.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4. 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本息时,受托管理人可接受债券持有人委托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或参与清算程序。
  5. 受托管理人应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例子说明】

场景: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后经营状况恶化,预计无法按期支付利息。

规则引用: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推导:发行人预计不能偿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发现风险后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如发行人确实违约→受托管理人接受债券持有人委托→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

结论: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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