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的征收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

烟叶税的征收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简要答案】

烟叶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第二节烟叶税法

【详细解读】

  1. 征收机关税务机关征收。
  2. 纳税地点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3.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4. 申报期限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5.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统一按收购价款的10%计算)。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从B国取得营业利润200万元(已在B国缴税40万元),同年从C国取得股息收入50万元(已在C国缴税10万元)。 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抵免。请问某中国居民企业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方法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抵免限额,抵免限额=境内外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

具体计算/推导:

  1. 5万元;③B国抵免限额=
  2. 5×(200/250)=50万元,已在B国缴40万元<50万元→可全额抵免40万元;④C国抵免限额=
  3. 5×(50/250)=
  4. 5万元,已在C国缴10万元<
  5. 5万元→可全额抵免10万元;⑤合计抵免=40+10=50万元;⑥应纳中国税款=
  6. 5-50=
  7. 5万元。

最终结论:A公司202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境内无所得时),境外已缴税款合计50万元全部获得抵免。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