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句话答案】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按公允价值计量。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二十六章 企业合并
【详细解读】
- 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购买方购买被购买方的交易
- 合并成本:购买方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 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
- 商誉:合并成本大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 中介费用:审计、法律服务等计入管理费用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乙公司,合并成本6000万元,取得60%股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000万元,其中未确认无形资产(商标权)公允价值500万元,请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是什么?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三条,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被购买方原先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可辨认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应在合并报表中确认。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含商标权)=8000+500=8500万元。享有份额=8500×60%=5100万元。商誉=6000-5100=900万元。
最终结论:合并报表中确认无形资产(商标权)500万元、商誉900万元。原先未确认的商标权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