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中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要求是什么?
【简要答案】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应进行关联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应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三种同期资料。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详细解读】
- 关联申报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进行关联申报。
- 同期资料三种文档(1)主体文档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企业应准备;(2)本地文档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准备;(3)特殊事项文档涉及成本分摊协议或资本弱化的企业应准备。
- 准备时限主体文档在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在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
- 提供时限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跨国集团母公司A在中国,子公司B在美国,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成本价80万元,正常售价100万元,实际按转让定价以70万元销售给B公司。 关联企业之间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需进行转让定价调整。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规则引用:预约定价安排(APA)企业与税务机关就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一致。关联企业交易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具体计算/推导:①A→B实际售价70万元<正常售价100万元→利润从A转移到B(美国低税率);②税务机关认定转让定价不合理→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调整调整售价=100万元;③调增A公司收入=100-70=30万元;④补缴企业所得税=30×25%=7.5万元;加收利息。⑤若事先申请APAA与税务机关约定合理交易价格区间(如95-105万元)→按约定价格交易→避免事后调整风险。
最终结论:未申请APA的被调增收入30万元,补税7.5万元+利息;申请APA的按约定价格交易,税务风险可控。APA适用期间为未来3-5个连续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