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收益在比较期间发生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如何处理?

【问题】

每股收益在比较期间发生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如何处理?

【一句话答案】

应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二十八章 每股收益

【详细解读】

  1. 股票股利: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2. 公积金转增资本: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3. 配股:计算理论除权价格,调整比较期间每股收益
  4. 拆股和并股:调整所有期间的股数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2025年1月1日普通股股本为10000万股。2025年6月1日按每10股送3股发放股票股利(共计3000万股),9月1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2600万股,基于转增后的13000万股)。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原计算数)。请问在计算2025年度和比较期间2024年度的每股收益时,应如何处理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影响?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五条,中期报告中每股收益的分母应按该中期实际加权平均股数计算,而非全年加权平均数。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5000/8000=0.625元/股。使用第一季度实际加权平均股数8000万股,而非全年加权平均数。

最终结论: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25元/股。中期报告每股收益使用各期间实际加权平均股数计算。<br>第二十九章 公允价值计量<br>第二十九章 公允价值计量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