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方法是什么?
【简要答案】
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1.2%税率)或租金收入(12%税率,个人出租住房4%)计征。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一节房产税法
【详细解读】
-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 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 计税方法(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10%-30%)。
- 计税方法(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暂按4%)。
- 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 免税房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事业单位自用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等。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企业房产原值1000万元,当地扣除比例30%,自用。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规则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具体计算/推导:
- 应纳税额=1000×(1-30%)×
- 2%=
- 4万元/年。
- 若将该房产出租,年租金120万元,则应纳税额=120×12%=
- 4万元。
最终结论:综上所述,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方法是什么。具体计算结果为14.4万。上述计算过程展示了税法规则的实务应用,纳税人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