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和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简要答案】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九节征收管理
【详细解读】
- 存货处理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不视同销售。
- 留抵税额处理留抵税额不予以退税,也不可转移至其他纳税人。
- 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同样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留抵税额不退。
- 与一般销售区别注销时不视同销售处理存货,与正常的销售货物处理不同,避免了注销环节额外增加税负。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时,尚有存货账面价值100万元(对应进项税额13万元),增值税留抵税额8万元。 一般纳税人注销,存在存货及留抵税额。请问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留抵税额不予退还,也不可转移至其他纳税人。
具体计算/推导:
- 确定计税依据100万元;13万元;
- 适用税率13%
- 计算税额 100万元 × 13% =
- 00万元 13万元 × 13% =
- 69万元
- 汇总结果详见最终结论
最终结论:存货13万元进项税额无需处理;8万元留抵税额无法获得退税,企业注销时损失该部分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