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售后租回中使用权资产如何计量?
【一句话答案】
使用权资产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十四章 租赁
【详细解读】
- 销售处理:仅确认与转让使用权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融资处理:未转让的部分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
- 计量原则:按销售对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
- 租赁负债:按租赁付款额现值计量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承租人)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租赁相关项目列示,请问售后租回中使用权资产如何计量?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五十三条,承租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具体计算/推导:处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作为单独项目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为流动负债。
最终结论:资产负债表列示:使用权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和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分别作为单独项目。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为流动负债。<br>第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br>第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