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

【问题】

哪些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

【一句话答案】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应计提折旧。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三章 固定资产

【详细解读】

  1. 已提足折旧: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2. 单独计价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土地不计提折旧
  3. 提前报废:不再补提折旧
  4. 持有待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设备原值1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净残值5万元。2025年末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为52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55万元。已使用5年,请问有哪些?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已提折旧5年=(100-5)/10×5=47.5万元,账面价值=100-47.5=52.5万元。可收回金额=Max(52,55)=55万元。账面价值52.5<可收回金额55,未发生减值,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最终结论:该设备2025年末未发生减值,不计提减值准备。继续按原折旧政策计提折旧。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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