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是什么?

【问题】

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是什么?

【简要答案】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是公司设立必备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性质:1.自治性规则;2.要式性(须书面形式);3.法定性(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效力范围:公司内部(约束公司、股东、董监高),对公司外部第三人无直接约束力(但公司登记事项经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详细解读】

  1. 制定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订、募集设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2. 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信息、出资方式数额、组织机构等)和任意记载事项;
  3. 修改程序: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约束力范围:公司内部,对外部第三人无直接约束力;
  5. 登记对抗:公司登记事项未经登记或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子说明】

场景: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甲未经一致同意即将股权转让给乙。

规则引用:章程效力。

推导:章程对股东有约束力→甲违反章程转让→该转让对公司内部不发生效力→但如乙善意且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乙可取得股权→公司和其他股东可追究甲的责任。

结论:章程约束股东,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