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借款合同的主要规则有哪些?
【简要答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规则:1.自然人之间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实践性合同),其他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诺成性合同);2.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3.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4.未约定利息视为无利息。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至第六百八十条
【详细解读】
- 成立时间:金融机构借款为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为实践合同;
- 利率限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利率规定(参照LPR四倍等规定);
- 砍头息禁止: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
- 利息约定:自然人之间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约定不明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无利息(金融机构借款约定不明的,按市场利率确定);
- 还款期限: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未约定的可随时返还,贷款人可催告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例子说明】
场景: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约定年利率24%,但乙实际只交付94万元,预先扣除一年利息6万元。
规则引用:砍头息禁止。
推导: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按实际借款94万元返还→利息以94万元为本金按法定利率上限计算→原约定的24%年利率可能超过法定上限→超过部分无效。
结论:砍头息按实际借款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