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所得税中源泉扣缴是如何规定的?
【简要答案】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但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税率10%。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八节征收管理
【详细解读】
- 适用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但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 扣缴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 扣缴税率10%(税收协定可能规定更低税率)。
- 所得类型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所得。
- 扣缴时间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时扣缴。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境内A公司向境外B公司(未在境内设机构)支付特许权使用费100万元,中国与B公司所在国税收协定规定特许权使用费税率6%。请问该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具体计算/推导:A公司应扣缴企业所得税=100×6%=6万元(适用协定优惠税率)。
最终结论:综上,企业所得税中源泉扣缴是如何规定的。经计算,6万。纳税人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