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以物易物等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简要答案】
以旧换新按新货物同期售价确定(金银首饰除外);还本销售按货物售价确定,不得扣减还本支出;以物易物双方均作购销处理。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四节一般计税方法
【详细解读】
- 以旧换新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 还本销售销售额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还本支出(属于筹资行为)。
-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进金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应分别开具合法票据。
- 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1年以内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逾期未收回的押金,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当期销售额。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商场以旧换新销售电视,新电视售价5000元,旧电视折价500元,实际收款4500元。请问该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销售额按新电视同期售价5000元确定,不得扣减旧电视折价500元。
具体计算/推导:
- 根据规则引用中的规定,结合场景设定中的具体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
- 详见上述规则引用部分。
最终结论:销售额按新电视同期售价5000元确定,不得扣减旧电视折价500元。销项税额=5000×13%=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