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如何转换?
【一句话答案】
因追加投资或处置投资导致持股比例变化,可能需要转换核算方法。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六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详细解读】
- 公允价值转权益法:原投资公允价值加新增投资成本作为权益法初始成本
- 权益法转成本法:原投资账面价值加新增投资成本作为成本法初始成本
- 成本法转权益法:对原投资按权益法追溯调整
- 权益法转公允价值:剩余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15%股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追加投资15%后达到30%(具有重大影响)。原投资账面价值200万元(成本180万、公允价值变动20万),追加投资支付300万元。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220万元,请问应如何转换?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四条,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的,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原投资公允价值220+新增投资成本300=520万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20万元转入留存收益。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520万元,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18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0万元、银行存款300万元、留存收益(盈余公积2万+未分配利润18万)20万元。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20万元转入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