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终止经营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句话答案】
终止经营是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能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十六章 所有者权益
【详细解读】
- 独立主要业务: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
- 单独主要经营地区:代表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处置方式:处置或持有待售
- 列报:利润表中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分别列示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投入货币资金500万元,原材料(合同约定价值300万元,公允价值320万元),专利权(公允价值200万元)。合同约定价值不公允,请问终止经营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接受投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投入资产按合同约定价值入账,但合同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货币资金500万元+原材料公允价值320万元(不公允时按公允价值)+专利权公允价值200万元=1020万元。实收资本=1020万元。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500万元、原材料320万元、无形资产200万元,贷实收资本——乙公司1020万元。不公允的合同约定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