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问题】

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简要答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包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偷税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编造假计税依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等。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节法律责任

【详细解读】

  1.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 偷税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4.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 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税务稽查人员对某企业进行检查,进入企业财务室调取电子账簿数据。 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务检查权,纳税人有义务配合。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规则引用:税务检查权包括检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到生产经营场所检查;询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查询存款账户等。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方可调取账簿和查询账户。

具体计算/推导:①稽查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范围和权利义务;②检查纸质账簿凭证→核对纳税申报数据;③调取电子账簿数据→制作《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双方签字确认;④发现涉嫌偷税线索→报局长批准→查询企业银行存款账户。

最终结论:企业应配合税务检查,如实提供资料。拒绝检查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5万元罚款。税务机关调取账簿资料的应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对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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