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税务检查可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问题】

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税务检查可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简要答案】

税务检查措施包括检查账簿资料;到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应纳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责成提供有关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询问有关问题和情况;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检查有关单据、凭证;经批准查询存款账户等。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节税务检查

【详细解读】

  1. 账簿检查检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2. 实地检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 文件要求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 询问权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 账户查询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6. 其他措施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企业2026年5月应缴税款逾期未缴,税务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人逾期未缴税款,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规则引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扣缴税款,或依法拍卖变卖财产抵缴税款。

具体计算/推导:①5月申报期届满企业未缴税款→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限期15日);②限期内企业仍未缴纳→税务机关制作《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③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向企业开户银行发出《扣缴税款通知书》→从企业存款账户扣缴税款及滞纳金;④存款不足→查封扣押企业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拍卖变卖抵缴税款。

最终结论:税务机关依法扣缴税款及滞纳金。强制执行中发生的费用(拍卖费等)由被执行人承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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