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检查措施?
【简要答案】
税务检查措施包括检查账簿资料、到生产经营场所检查、询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检查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有关单据凭证、查询存款账户、调查案件有关情况等。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节税务检查
【详细解读】
- 账簿检查检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 实地检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 文件要求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 询问权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 账户查询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 托运检查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税务机关对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罚款60万元、停止出口退税权1年。 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作出多种处罚,纳税人寻求救济。请问应缴纳多少税款?
规则引用:税务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发票或停止发售发票、其他。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计算/推导:①企业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罚款60万元和停止出口退税权不服;②在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提交复议申请书和证据;③复议机关受理→审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④复议决定维持/变更/撤销/确认违法;⑤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最终结论:复议机关全面审查处罚决定。若发现处罚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可撤销或变更。停止出口退税权属于行政处罚,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15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