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问题】

权责发生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句话答案】

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一章 总论

【详细解读】

  1. 收入确认:当期已实现的收入,无论款项是否收到
  2. 费用确认:当期已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
  3. 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不以现金收付为确认依据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2025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成本500万元,该批商品因市场价格下跌,预计可变现净值为480万元(估计售价490万元减估计销售税费10万元),请问权责发生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谨慎性原则要求不高估资产。

具体计算/推导:比较:存货成本500万元 vs 可变现净值480万元。成本>可变现净值,发生减值。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0-480=20万元。计提后存货账面价值=500-20=480万元,不高于可变现净值。

最终结论:2025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20万元,贷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按480万元列示。该处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不高估资产价值,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可靠。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