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综合收益总额如何列示?

【问题】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综合收益总额如何列示?

【一句话答案】

单独列示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二十四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和差错更正

【详细解读】

  1.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3. 综合收益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
  4. 归属:分别列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2025年将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原值5000万,累计折旧2000万,公允价值3500万,请问应如何列示?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六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模式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成本模式账面价值=5000-2000=3000万。公允价值=3500万。差额500万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50万+未分配利润450万),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500×25%)。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3500万、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000万,贷投资性房地产5000万、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盈余公积37.5万、未分配利润337.5万。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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