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如何处理?

【问题】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如何处理?

【一句话答案】

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在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同的基础处理。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六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详细解读】

  1. 可转损益的:转入投资收益
  2. 资本公积: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投资收益
  3. 一次性处理:全部结转,不按比例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00%股权(控制),2025年乙公司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500万元(利率6%),该借款用于乙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请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如何处理?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合并报表准则,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个别报表按成本法核算。子公司的负债和损益不影响母公司个别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除非宣告分派股利)。编制合并报表时抵销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具体计算/推导:分析:乙公司借入长期借款属于子公司自身负债,不影响甲公司个别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按成本法核算,仅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

最终结论:甲公司不作账务处理。乙公司借入借款时:借银行存款500万元,贷长期借款500万元。甲公司仅在乙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时: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合并报表时抵销内部投资与子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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