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何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何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简要答案】

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纳税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详细解读】

  1. 居民企业判定标准(满足其一即可)(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2. 实际管理机构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3.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
  4. 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全球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纳税义务)。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026年发生相关业务,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何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请问该纳税人应如何处理?

规则引用:卷烟消费税=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50元/箱)。

具体计算/推导:①销售800箱→从量消费税=800×150=120000元=12万元;②销售额=800×250条/箱×80元/条=1600万元;③从价消费税=1600×56%=896万元;④应纳消费税=896+12=908万元;⑤生产但未销售的200箱移送使用时纳税→应纳消费税=200×250×80×56%+200×150=224+3=227万元。

最终结论:当月销售部分应纳消费税908万元,未销售部分移送使用时纳税227万元,合计1135万元。卷烟消费税税负较重,企业应准确核算从价和从量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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