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何时适用?
【一句话答案】
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二十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详细解读】
- 条件一: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 条件二: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 计量基础: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 不确认损益:交换不产生损益
- 相关税费:为换入资产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换入资产成本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以持有的丙公司5%股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80万,公允价值90万)交换乙公司设备(公允价值90万),请问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何时适用?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换固定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及其他综合收益处理适用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换入设备入账价值=90万元(公允价值)。换出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0万元(90-80)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转入留存收益。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90万,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80万、——公允价值变动10万。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时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br>第二十一章 债务重组<br>第二十一章 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