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代理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简要答案】
委托代理终止原因:代理期间届满或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法定代理终止原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
【详细解读】
- 委托代理终止:原则上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 法定代理终止:以满足法定条件为前提;
- 例外:代理人不知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代理行为有效;
- 后果: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继续代理的构成无权代理。
【例子说明】
场景:甲委托乙代理出售房产,委托期间乙死亡。
规则引用:代理权终止。
推导:乙死亡→委托代理终止→乙的继承人丙以乙名义签订的合同→属无权代理→需甲追认才有效。
结论:代理人死亡导致代理权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