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简要答案】

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纳税地点为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生产地。海上开采向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申报,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第一节资源税法

【详细解读】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2. 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3. 海上开采向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申报缴纳。
  4. 纳税期限资源税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5. 申报期限纳税人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工矿企业2026年2月排放水污染物,总汞0.1kg(污染当量值0.0005kg)、总镉0.2kg(0.005kg)、氨氮50kg(0.8kg),适用税额3元/污染当量。 排放水污染物,需按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前五项计征。请问某工矿企业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水污染物环保税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取当量数前五项计税。

具体计算/推导:

  1. 0005=200;总镉=
  2. 005=40;氨氮=50÷
  3. 8=
  4. 5。②排序总汞(200)>氨氮(
  5. 5)>总镉(40),前三项(不满五项取全部)。③计算环保税总汞=200×3=600元;氨氮=
  6. 5×3=
  7. 5元;总镉=40×3=120元。④合计环保税=600+
  8. 5+120=
  9. 5元。

最终结论: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907.5元(取全部三项计征)。若排放浓度低于标准50%,可减按50%征收=45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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